地址是屬性資料,不是空間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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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慣性,指的是老師以一套固定的教材教法反覆操作N年後,變得只會用這套方法教書的現象。這個症狀嚴重時,會讓老師無法接受新觀念和新知,甚至轉而為積非成是的錯誤辯護,不可不察也!
今天想來聊的一個教學慣性是:地址到底算不算是空間資料?從99課綱引入GIS之後,到現在108課綱都上路了還新增空間資訊科技選修課,也還是一直有老師堅持地址可以表達一個明確的位置,所以是空間資料。
唉,但是我真的無法同意這個說法,我堅持地址就是屬性資料,需要經過地理編碼(geocoding),把地址和一個明確的座標值相連,才能在GIS上呈現出表示位置的點位,沒有這個步驟,地址對電腦來說只是毫無意義的字串而已。
一定會有人說:不對,我用Google Maps查地點的時候,輸入地址也都可以立刻得到一個對應該地址的點位,所以地址是可以視為空間資料的。
不對不對不對不對,Google Maps甚至Excel可以匯入地址、輸出點位分布圖,那是因為他們就像料理節目一樣,檯面上做一份半成品放進烤箱,檯面底下早已做好一份成品可以拿出來展示。這些大公司早已完成了地理編碼的工作,建置了龐大的興趣點(Point of Interest, POI)資料庫,裡面有所有地點的XY座標、完整地名或常用地名、地址、連絡電話等資料,但是只有XY座標才是空間資料。因此當我們在Google Maps中搜尋台中市北區育才街2號、台中市立台中一中、中一中、國立台中第一高級中學,伺服器會把我們輸入的關鍵字和屬性資料進行比對,找出最符合的地點後把地圖聚焦於我的母校。我們在做的其實是...屬性查詢!
實際上,只有我們的腦袋才具備處理空間概念、能夠把地址和一個明確的位置相關聯的能力。教育心理學大師皮亞傑認為兒童認知發展有四個階段,其實大腦處理空間概念的能力也會隨之發展健全:
1. 0~2歲,感覺動作期:知道自己心愛玩具就在面前,但是無法掌握玩具在房間裡的位置
2. 2~7歲,前運思期:能使用語言和符號表達外在事物,有辦法記住且辨識從家裡出發到附近公園或商店的路線
3. 7~11歲,具體運思期:能根據具體經驗來解決問題,例如跟隨父母親一起搭乘捷運,以後就懂得如何搭捷運去其他地點,逐漸拓展自己的生活範圍和視野
4. 11~16歲,形式運思期:掌握類推能力,有邏輯思維和抽象思維。例如格主今天為了下禮拜的探究與實作考察,事先騎機車從士林出發去剝皮寮附近探查,雖然我以前沒有騎過這條路線,但是我的空間概念精熟,腦中有地圖,所以知道大致上該怎麼走,只需偶爾用手機確認緊要位置沒走錯就好
所以,真正能夠把地址當成空間資料處理的是人;但是在GIS這個領域,我認為現階段還是保守一點,對電腦而言,只有座標才是空間資料。- 取得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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